2025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发布:2025/6/10 10:42:40 被浏览:471次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始建于1952年,1970年周总理亲自为医院命名为“北京友谊医院”。现已发展为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北京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,是首都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。经过近七十年发展,医院顺应首都发展变化,立足北京“四个中心”功能定位,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,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,形成“三区一部”规模,即西城院区、通州院区、顺义院区和副中心门诊部。:
一、招聘对象
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(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)。
我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“两个同等对待”的政策要求,欢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医师应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
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(医师岗位临床医学八年制均可报名)
三、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;
(二)身心健康,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;
(三)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
(四)非北京生源须符合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相关引进条件(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,需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等);
(五)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雅思英语6分以上、托福英语80分以上);
(六)应聘者需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;
(七)符合回避制度等其他有关规定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18日前/(友谊医院官网-人才招聘),注册后填写电子简历(每位应聘者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)报名。
(二)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。
(三)应聘人员考核包括科室和医院考核两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考核由需求科室完成。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或笔试等形式进行。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各岗位需求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人员,未达到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人员确定
科室和医院考核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,上报院办公会批准。拟聘用信息在本单位(官网)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接收手续。
五、工作地点
根据工作需要,由医院统筹安排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各院区工作。
六、需说明事项
(一)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,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,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,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,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,提供所在学校、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;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;同一专业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均可报名;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。
(二)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。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、证件等相关材料。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相应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。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。
(三)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,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,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(四)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,医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。
七、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人力资源处
咨询电话(工作时间):010-63139419,010-63139420,010-63138310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
2025年6月9日
信息来源:https://rsj.beijing.gov.cn/xxgk/gkzp/202506/t20250609_4108624.html
一、招聘对象
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(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)。
我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“两个同等对待”的政策要求,欢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医师应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
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(医师岗位临床医学八年制均可报名)
三、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;
(二)身心健康,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;
(三)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
(四)非北京生源须符合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相关引进条件(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,需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等);
(五)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雅思英语6分以上、托福英语80分以上);
(六)应聘者需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;
(七)符合回避制度等其他有关规定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18日前/(友谊医院官网-人才招聘),注册后填写电子简历(每位应聘者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)报名。
(二)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。
(三)应聘人员考核包括科室和医院考核两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考核由需求科室完成。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或笔试等形式进行。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各岗位需求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人员,未达到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人员确定
科室和医院考核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,上报院办公会批准。拟聘用信息在本单位(官网)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接收手续。
五、工作地点
根据工作需要,由医院统筹安排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各院区工作。
六、需说明事项
(一)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,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,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,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,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,提供所在学校、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;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;同一专业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均可报名;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。
(二)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。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、证件等相关材料。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相应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。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。
(三)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,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,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(四)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,医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。
七、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人力资源处
咨询电话(工作时间):010-63139419,010-63139420,010-63138310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
2025年6月9日
信息来源:https://rsj.beijing.gov.cn/xxgk/gkzp/202506/t20250609_4108624.html
时间:2025/6/10 10:42:40
该信息从网上收集,仅供参考,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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